吉遼兩地17名夜行單身女被砸頭 疑犯作案前必飲酒
中新網吉林9月24日電 (記者 蒼雁)遼寧籍男子劉某多次攜石頭襲擊夜行的單身女性,擊打其頭部,砸暈后實施搶劫。9月24日,吉林市警方向媒體通報案情時稱,劉某每次作案前都必飲酒壯膽。
24日,吉林市公安局船營分局刑警三中隊中隊長倪志剛接受采訪時說,2014年2月起,吉林市相繼發(fā)生多起單身女性夜行被襲擊事件。
“2月21日晚上10點左右,吉林市北極火車道附近,一名剛下夜班的單身女性閆某突然被人襲擊,用鈍器擊打頭部,被搶走現金、首飾等物品。”倪志剛說,同月24日、26日,船營區(qū)又有兩名單身女性夜行時以同樣的方式被砸。
“根據分析,我們將這幾起案件進行并案偵查,并逐步鎖定了犯罪嫌疑人的體貌特征。”倪志剛告訴記者,每次作案后,嫌疑人都會乘坐吉林市至樺甸市的末班大巴車返回樺甸市。于是,警方在大巴車沿線進行走訪調查,最終鎖定嫌疑人為劉某,在樺甸市一礦區(qū)負責拉礦石。
3月1日,警方在劉某再一次來吉林準備作案時,將其抓獲,并在其身上搜出一塊拳頭大小的鵝卵石,用襪子包裹著。“那天他又喝了酒,中午時來吉林市踩點,準備晚上作案。”倪志剛說,劉某系遼寧省人,曾兩次因搶劫入獄。出獄后,在獄友的介紹下,劉某來到樺甸市打工,找到了一份薪酬較高的工作。但劉某平時花錢很“大方”,因怕被人瞧不起,每次聚會都會搶著“埋單”。
“他每次作案前都要喝酒壯膽,而且作案目標都會選擇單身女性。”倪志剛告訴記者,2014年初起,劉某相繼在遼寧、吉林等地共實施搶劫17起,作案時幾乎與被害人無對話交流,直接用隨身攜帶的石頭砸向被害人頭部,直至將其砸暈,才實施搶劫。(完)
(中國新聞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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