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西一派出所長涉嫌強奸少女 檢方稱證據(jù)不足
近日,廣西桂林市全州縣“13歲女生遭派出所長‘破處’,涉案5人未受懲治”的新聞引發(fā)社會關注和網(wǎng)民憤慨。涉案派出所長在被拘留約一個月后,檢察機關以證據(jù)不足不予批捕。據(jù)桂林警方23日介紹,涉案民警呂某已被停職,等候調查。警方正繼續(xù)偵查,如查證屬實,決不姑息袒護。
案情
少女連續(xù)三天遭強奸
據(jù)桂林市公安局新聞科科長劉青介紹,1月20日,全州縣一名初中一年級女學生在家人陪同下,到全州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報案,稱其于1月17日至19日被三名女子誘騙、脅迫,先后被帶到縣城的三家賓館被三名男子分別實施強奸。
據(jù)13歲的文美(化名)回憶,1月17日下午,她放學回家途中,突然被3名女孩子(其中一名女孩子是她校友,已輟學)及一名男青年截住,強行帶上微型車,拉至全州縣城一家賓館。幾經(jīng)軟硬威脅,文美最后屈服。文美說,3名女子還有“上家”。行事前,為首的女子要求她謊報年齡16歲,不得反抗,還說第一個接待的客人就是“公安”。當晚,她被帶至全州縣城一家酒店與一名約30歲的男子發(fā)生性關系。1月18日晚,在要挾下,她又遭一男子強迫多次發(fā)生性關系;1月19日,她又被一男子強迫發(fā)生性關系。之后,她才被送回學校。
此案披露后,引起大量網(wǎng)民關注,呼吁有關部門給受害人一個公道,給公眾一個真相,嚴懲違法者,還法律尊嚴。網(wǎng)民質疑,這名女孩先后遭3人性侵,為首者是該縣一新上任的派出所長,為何派出所長在被拘留后仍逍遙法外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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